我是 士林 北投 的選民, 我要罷免 吳思瑤
選區範圍:
北投區: 全區
士林區: 天母里、三玉里、天福里、天祿里、天壽里、天山里、天和里、天玉里、德行里、德華里、忠誠里、蘭雅里、蘭興里
第二階段罷免連署書填寫須知
1.罷免連署第一階段簽過了,第二階段還要簽嗎?
要!無論有沒有簽過第一階段,第二階段務必再簽一次。因為我們無法確定中選會最終會認定誰是第一階段的提議人,為了保險起見,建議兩階段都簽,才能確保連署有效。
2.一個人可以填幾張連署書?
僅限一張。一人只能簽一次,請使用黑筆或藍筆正確填寫。
3.填寫資料超出格線怎麼辦?
請重寫一張。所有填寫內容必須完整落在格線內,超出即可能被判無效。
4.可以用簡體字或連筆字嗎?
不可以。請務必使用正楷繁體字書寫,不能使用簡體字或連筆字。草字頭必須寫開,一筆一劃清楚書寫。
5.出生年月日要用西元還是民國?
請使用民國紀年(例如:1990年應寫為民國79年)。
6.簽名欄可以蓋章嗎?
可以簽名或蓋章。簽名需親筆書寫、清楚可辨識;若使用印章,需為正楷印章,蓋印清晰且不可重複或模糊。
7.連署書可以塗改嗎?
不可以。連署書不得塗改,若寫錯請直接換一張重新填寫,否則將被視為無效。
8.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有什麼不同?
第一階段是提議,達門檻後中選會才會立案。第二階段是連署,必須達標才會進入罷免投票程序。
9.提案人 / 領銜人那邊要簽名嗎?
不需要。那是主辦單位填寫的欄位,不小心填到的話請整張重寫。
10.住址可以寫「同上」嗎?
不可以。每一欄的資料都必須完整親自填寫,不能省略、不能寫「同上」。
11.列印時有什麼注意事項?
請務必選擇「單面」、「實際大小」或「100%列印」,不可以選擇自動縮放或調整比例,否則可能導致格式錯誤、被視為無效。
📜 隱私權聲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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